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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集团2022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


新闻来源:   发布时间:2022-05-26

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、深化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,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,激励广大教师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现就推选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选范围及条件

(一)推选范围: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、曾获省部级(含)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。

注:省部级(含)以上荣誉称号以证书为主要依据,证书印章署名须为省政府、部委或两个厅级以上单位。

(二)推荐人选基本条件: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践行“四有好老师”“四个引路人”和“四个相统一”要求,政治强、情怀深、思维新、视野广、自律严、人格正,教书育人成绩显著,贡献突出,事迹感人,享有很高社会声誉,具有重要影响力,人民群众公认。

二、工作要求及名额

根据省教育厅要求,分配给我院1个推荐名额,由于名额有限,采用系部处室推荐形式。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,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1名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(一)《2022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》(附件2)和候选人基本情况表(附件4)。

(二)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。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(详见附件3)提供材料,内容要翔实准确、感染力强,有具体工作事例,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,字数在5000字以内。

(三)相关获奖证书、资格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,装订成册,由部门主要负责领导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。原件留存备查,报送时不再提交,复印件不再退回。

以上材料需报送纸质材料一份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。

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,抓紧开展推荐工作,并于5月28日(本周六)下午4点前将纸质材料(每名申报人提交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,袋上注明部门及姓名)报送至行政楼332办公室,电子材料须打包并以“XX部门+姓名”命名发送至邮箱3538376347@qq.com。

联系电话:史京娇 18632168230

附件:1.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》

      2.2022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

      3.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

      4.候选人基本情况表

组织部(人事处)

2022年5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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